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设置要求》

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时间: 2025-03-18


世界贸易组织G/TBT/N/CHN/2031
2025-03-18
技术性贸易壁垒通  报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中国
2.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覆盖的产品:消防安全标志
ICS:      HS:
5.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 第3部分:设置要求》



页数:15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设置地点、设置要求、固定方式、标志的排列及其间隙、检查与维修等。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7.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9个月
10.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11.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通报原文:CHN2031_EN.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