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

时间: 2025-03-13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2025

2025-03-13

25-1782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通报成员: 中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3.2条和7.2 条):
2.负责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覆盖的产品: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
HS编码: 900410  ICS编码: 13.340.99
5.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
语言: 中文  页数: 45  链接地址:
6.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强光源(非激光)防护具的分类、技术要求、标识和使用说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防御辐射波长介于250nm~3000nm之间强光源危害的眼部护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焊接防护具、激光防护具、太阳镜、日晒、眼科仪器或其他医疗美容设备上装配的部件。
7.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质量要求 


8.相关文件:
9.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10.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后60天
11.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1通报英文表格CHN2025_EN.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