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G/TBT/N/CHN/145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的第1次补遗

时间: 2021-12-21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1452/Add.1
2021-12-21
21-9550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以下  2021 年 12 月 21 日 的信息根据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1获取: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X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CHN/modification/21_7966_00_x.pdf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说明:

修改单主要内容:

1.增加了8.1 b) 字体高度的下限值,补充完善了7.1h)抗(抑)菌制剂应标注警示说明及其具体要求和8.3c)的示例。

注:抗(抑)菌制剂属于卫生用品中的一类产品。

2.增加了关于标准实施说明。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所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应符合本标 准的要求。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其标签说明书 在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 年版)的前提下,可以销售至产品标示的有效期限为止。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1] 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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