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1970年题为“禁止使用环氨酸及其盐类的一般规定(B-6.3.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的1970年第122号系列关于环氨酸酯使用指南的行政命令

时间: 2021-12-06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PHL/276
2021-12-06
21-9132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菲律宾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PILAR MARILYN P. PAGAYUNAN 主任IV 食品监管与研究中心(CFRR)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环氨酸及其盐类
HS编码:9812   ICS编码:67.220.20
5.
通报标题: 1970年题为“禁止使用环氨酸及其盐类的一般规定(B-6.3.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的1970年第122号系列关于环氨酸酯使用指南的行政命令

语言:英语 页数:7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该行政命令旨在:
1)根据1970年第122号系列行政命令的规定,允许使用环拉酸及其盐类作为食品添加剂。
2)向食品加工者、进口商、贸易商、分销商、批发商、制造商和其他食品经营者提供关于安全和正确使用甜蜜素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指南,并在某类食品或单个食品项目中设定最大使用水平。
3)通过为监管机构提供正确使用甜蜜素的安全技术和科学参考标准,确保行业合规性和有效执行。
7.
目标与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8.
相关文件: (共和国法第10611号)2013年《食品安全法》 食品法典委员会GSFA 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192-1995,2019版,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9.
拟批准日期:在 UP 法律中心备案并在一般流通报纸上发布后15天
拟生效日期:在 UP 法律中心备案并在一般流通报纸上发布后15天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2021年12月9日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NEIL P.CATAJAY先生 主任 菲律宾标准局 贸易和工业部 商贸工业大厦三层 Sen. Gil Puyat 大道361号 马卡蒂市 菲律宾 1200 (632) 751 4700; (632) 7913127 bps@dti.gov.ph http://www.bps.dti.gov.ph 机构负责人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PHL/21_7553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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