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G/TBT/N/THA/623《公共卫生部(MOPH)…B.E.…号通报草案 根据食品法B.E.2522颁布的(....),标题为“含有大麻二酚提取物的食品”。》的第1次补遗
时间: 2021-10-22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THA/623/Add.1
2021-10-22
21-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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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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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以下 2021 年 10 月 21 日 的信息根据 泰国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公共卫生部通知草案(MOPH)发布了题为“含有大麻二酚提取物的食品”的公告
补遗随附理由:
【】 评论期限更改-日期:
【】 通报措施通过-日期:
【X】 通报措施发布-日期: 2021年8月27日
【X】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2021年8月28日
【】 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 1获取:
【】 通报措施撤销-日期:
重新通报措施时相关标志:
【】 通报措施内容或范围更改,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新的评论截止日期(如适用):
【】 解释性指南发布,以及文本可从1获取:
【】 其他:
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说明:
此前于2021年6月14日在G/TBT/N/THA/623号文件中发布的题为“含有大麻二酚提取物的食品”的公共卫生部通知草案(MOPH)已被采纳,并于2021年8月27日在皇家公报上公布,作为公共卫生部(第429号)公告,题为“含有大麻二酚提取物的食品”。
生效日期:本公告自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8月28日)刊登起生效。
文本可从以下获得:
http://www.ratchakitcha.soc.go.th/DATA/PDF/2564/E/198/T_0009.PDF
该卫生部的通知在SPS公告下作为G/SPS/N/THA/418/Add.1进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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