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制进口原产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新鲜食用芦笋

来源: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时间: 2025-03-11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RI/291/Add.1
2025-03-1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补遗

应哥斯达黎加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25-03-11如下信息:

关于管制进口原产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新鲜食用芦笋(Asparagus officinalis)蔬菜的决议。


哥斯达黎加宣布通过文件G/SPS/N/CRI/291通报的植物检疫措施生效,根据第013-CV-ARP-SFE号决议,国家植物检疫局植物检疫部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单位制定了原产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新鲜食用芦笋蔬菜(芦笋)进口的植物检疫要求。

该补遗通报涉及: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农业和畜牧业部(MAG)国家植物检疫局(SFE)MSFA信息和通报中心
邮政信箱1521-1200圣何塞,电话:+(506)2549 3407传真:+(506)2549 3598电子邮件:puntocontactoMSFsfe.go.cr


通报原文:CRI291Add.1_ES.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