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动物检疫对象进口管理办法》第14条、第9条(附件71)、第10条(附件8-3、8-4和9)和第18条(附件16-1)的修订草案。

时间: 2022-07-13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PKM/590
2022-07-13
22-536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动物检疫对象进口管理办法》第14条、第9条(附件71)、第10条(附件8-3、8-4和9)和第18条(附件16-1)的修订草案。

取消家兔体外寄生虫检验的时间限制(出口前3天内);符合相关检疫要求的鱼类、甲壳动物和软体动物不需要进行入境后检疫;如果病原体引起的疾病至少在过去五年内在牛的原产国未发生过,则不需要对牛血清进行某些病原体检测。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委员会动植物卫生检疫局,地址: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和平西路2段100号9楼,邮编:100060 电话:+(886) 2 3343 2091 传真:+(886) 2 2343 2200 电子邮箱:wtosps@mail.baphiq.gov.tw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委员会动植物卫生检疫局,地址:台湾台北市中正区和平西路2段100号9楼,邮编:100060 电话:+(886) 2 3343 2091 传真:+(886) 2 2343 2200 电子邮箱:wtosps@mail.baphiq.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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