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关于某些食品中全氟烃基物质最大限量的欧盟委员会(EU)第1881/2006号法规草案(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
时间: 2022-07-04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EU/576
2022-07-04
22-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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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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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修订关于某些食品中全氟烃基物质最大限量的欧盟委员会(EU)第1881/2006号法规草案(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
该法规草案规定了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辛酸(PFOA)、全氟壬酸(PFNA)和全氟己烷磺酸(PFHxS)的最大限量,以及蛋、鱼肉、甲壳动物、双壳贝类、陆生动物的肉和可食用内脏中全氟辛烷磺酸、全氟辛酸、全氟壬酸和全氟己烷磺酸的总量。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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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D2组——多边国际关系, 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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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D2组——多边国际关系, 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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