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和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时间: 2022-06-24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PKM/587
2022-06-24
22-49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和动物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修订水果、蔬菜、豆类、谷物和可可豆中的灭蟎醌、嘧菌酯、嘧菌环胺、恶唑菌酮、氟啶虫酰胺、氟虫双酰胺、咯菌腈、醚菌酯、双炔酰菌胺、氟唑菌苯胺、丙环唑、氟唑菌酰羟胺、氟虫吡喹、氟啶虫胺腈、氟醚唑和2甲4氯丁酸-乙基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撤销水果、蔬菜、豆类和大米中乙酰甲胺磷、内吸磷、三氯杀螨醇、马来酰肼、MALS、甲胺磷、久效磷、MSMA、百草枯、丙硫磷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撤销家禽组织、鸡蛋、牛奶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4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sy77@fda.gov.tw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门食品药物管理署,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4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sy77@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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