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欧盟委员会(EU)执行法规草案,关于对授权作为兽药产品或饲料添加剂的药理活性物质的使用和被禁止或未经授权的药理活性物质及其残留物进行官方管制的统一实际安排,关于多年期国家监管计划的具体内容及其编制的具体安排(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
时间: 2022-06-20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EU/572
2022-06-20
22-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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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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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欧盟委员会(EU)执行法规草案,关于对授权作为兽药产品或饲料添加剂的药理活性物质的使用和被禁止或未经授权的药理活性物质及其残留物进行官方管制的统一实际安排,关于多年期国家监管计划的具体内容及其编制的具体安排(与欧洲经济区有关的文本)。
主管当局必须在风险的基础上,以适当的频率定期进行官方控制。根据第96/23/EC号指令,关于残留物监测计划的规定在2022年12月14日前被官方控制(EU)第2017/625号法规废除。目前的系统将得到维护并调整为更加基于风险的方法,同时仍然确保足够的抽样频次。该执行法规草案规定了国家控制计划内容的一般要求,涉及授权作为兽药产品或饲料添加剂的药理活性物质以及被禁止或未经授权的药理活性物质及其在食品动物和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物,涉及最低抽样频次和额外安排(计划提交和数据采集),同时,根据官方管制(EU)第2017/625号法规的一般方法,由成员国决定基于风险的设计。该法规草案与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G/SPS/N/EU/571通报)相互联系,后者规定了具体要求,如抽样频次、抽样范围和生产、加工和分销的阶段以及设计控制计划时应考虑的标准。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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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D2组——多边国际关系, 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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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司,D2组——多边国际关系, 布鲁塞尔Rue Froissart 101B-1049,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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