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关于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修订版附表20的提案(2022年5月17日)

时间: 2022-05-25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36
2022-05-25
22-40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关于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修订版附表20的提案(2022年5月17日)

本提案旨在修正《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调整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如下所示),确保与其他国家有关安全和有效使用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法规相一致:
特定植物产品中的联苯菊酯、吡氟酰草胺、氟吡菌酰胺、氟草烟、茚虫威、丙硫菌唑、戊唑醇、四唑虫酰胺、噻苯咪唑和三氟草嗪。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新食品标准局 邮政信箱:5423 澳大利亚首都地区金斯顿2604号 澳大利亚 传真:+(61 2) 6271 2278 电子邮箱: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如需获得相关文件,请访问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网站:关于修正《澳新食品标准法典》(apvma.gov.au)附表20的提案 澳大利亚SPS通报机构 GPO Box 858 澳大利亚首都地区堪培拉2601号 澳大利亚 传真:+(61 2) 6272 3678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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