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制定智利进口新鲜、冷藏和冷冻禽肉及可食用内脏的卫生要求,并废除2006年第3.817号豁免决议

时间: 2022-05-09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L/728
2022-05-09
22-362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西班牙语
 
通  报
补 遗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制定智利进口新鲜、冷藏和冷冻禽肉及可食用内脏的卫生要求,并废除2006年第3.817号豁免决议

该措施草案规定了卫生要求,包括有关原产国或地区、原产群体、动物、肉类和可食用内脏、包装、运输以及相应健康证明的要求。
要求包括:
1.本草案中包括可食用内脏的相关规定,确定了措施的范围,并规定了产品定义;
2.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规定,必须宣布原产国或地区无禽流感和新城疫,并且必须得到智利的批准;
3.原产国或地区必须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要求,并经SAG批准,制定禽流感和新城疫的永久监测计划;
4.必须将肉类和可食用内脏所对应的家禽群体纳入卫生和生产计划。必须随附提交一份官方沙门氏菌控减计划,该计划由官方机构批准和监督;
5.家禽必须孵化过或作为一日龄雏鸡进口,并在无禽流感和新城疫的国家或出口地区饲养和屠宰。此外,这些家禽不能接种禽流感活疫苗,必须在SAG批准的场所屠宰、加工和储存,并在官方兽医的永久监督下进行宰前和宰后检查;
6.肉类和可食用内脏必须附有原产国主管卫生当局以原产国语言和西班牙语出具的官方卫生证书。
更多详情见本通报所附的决议草案。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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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sps.chile@sag.gob.cl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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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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