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的拟修订案

时间: 2022-04-25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KOR/750
2022-04-25
22-322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韩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的拟修订案

韩国计划对“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进行修订:
1)新制定肠溶性食品补充剂生产用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的标准和规范;
2)修订甜菊糖苷与酶改性甜菊糖规范:添加瑞鲍迪甙E、M、N和O至待测定的化合物组中;
3)修订硅酸钙使用标准,允许将其用于生产食品补充剂;
4)允许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以下11种氨基酸:
L-丙氨酸、L-天冬氨酸、L-半胱氨酸盐酸盐、L-左旋谷氨酸、L-左旋谷酰胺、L-甘氨酸、L-组氨酸盐酸盐、L-赖氨酸、L -赖氨酸盐酸盐、L-脯氨酸、L-丝氨酸;
5)添加食品法典确认的以下24种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醋酸、DL-丙氨酸、阿拉伯胶、醋酸钙、碳酸钙、氯化钙、硫酸钙、巴西棕榈蜡、天然氯化镁(海水)、双乙酰酒石酸和脂肪酸甘油酯、改性食物淀粉、冰醋酸、脂肪酸甘油酯、葡萄糖酸-δ-内酯、瓜尔胶、卵磷脂、卡拉亚胶、刺槐豆胶、氯化镁、硫酸镁、甲基乙基纤维素、脂肪酸聚甘油酯、乳酸钾、维生素C;
6)修订以下九种食品添加剂的分析方法:
磷酸二氢钙、磷酸一氢钙、磷酸铁、焦磷酸铁、α-半乳糖苷酶、乳凝酶、氧、聚醋酸乙烯酯、磷酸甘油钾。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际合作处 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 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Heungdoek-gu Osong-eup Osongsaengmyeong2-ro 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82 43) 719 1569 传真:+(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intmfds@korea.kr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有关文件可从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网站http://www.mfds.go.kr.上获取。还可从下列获取: 国际合作处 韩国食品和药物安全部 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Heungdoek-gu Osong-eup Osongsaengmyeong2-ro 187号,邮编:363-700 电话:+(82 43) 719 1569 传真:+(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intmfds@korea.kr
 
1
通报英文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