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 韩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关于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的拟修订案。
韩国拟对“食品添加剂标准和规范”进行修订:
1)修订烟酸使用标准。烟酸只能用于特定营养用途食品、特定医疗用途食品、食品补充剂以及营养强化小麦粉;
2)从清单中删除22种用于食品接触表面消毒溶液的活性和非活性成分:
醋酸、氯化钠盐、同4,5-双氢-2-十一基-1咪唑-1-乙醇的反应产物以及氢氧化钠;苯磺酸,十二烷基磺酸胺;硼酸,钠盐;丁二酸、磺基-、1,4-二辛酯钠盐; 正构羧酸(C6-C12)【混合物,混合物中含有至少56%辛酸和至少40%癸酸】;氯密胺(1,3,5-三嗪、N,N',N"-三氯-2,4,6-三氨基-);3-环己烯-1-甲醇、α,α,4-三甲基-;脂肪酸、可可、钾盐;脂肪酸、磺化妥尔油、钠盐;氢碘酸;次氯酸锂;亚甲蓝;壬酸;酚, 4-(1,1-二甲基-丙基)- ;9-十八烯酸(9Z)-,磺化;9-十八烯酸(9Z)-,磺化,钠盐;氧化氯类;2,4-戊二醇,2-甲基;乙醇, 2-(2-乙氧基)-;酚、4-氯-2-甲基-5-硝基苯胺-;苯基苯酚 ([1,1'-联苯基]-2-ol);使用电解产生的银离子在柠檬酸中进行稳定化后得到的银离子(柠檬酸二氢银,不含金属银)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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