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于修订(EU)第2021/63号执行法规(涉及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源性产品、动物副产品和复合产品清单)的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适用于欧洲经济区)。

时间: 2022-04-14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U/554
2022-04-14
22-310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关于修订(EU)第2021/63号执行法规(涉及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源性产品、动物副产品和复合产品清单)的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适用于欧洲经济区)。

 依据农业食品链官方控制措施的(EU)第2017/625号法规,委员会将通过相关执行法规制定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动物、动物源性产品、胚胎产品、动物副产品和衍生产品、复合产品、干草和秸秆清单。该清单通过(EU)第2021/632号委员会执行法规制定。
该实施法规草案的目的是将某些动物源性产品和复合产品纳入需在边境控制站采取官方控制措施的产品清单。修订对动物副产品进口控制措施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引入了(EU)第2021/1832号委员会法规对(EEC)第2658/87号理事会法规规定的综合税则目录(CN)编码进行了修订。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 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号 布鲁塞尔,邮编:B-1049 电话:+(32 2) 29 54263 传真:+(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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