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M1019提案-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审查评估概要

时间: 2022-04-08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34
2022-04-08
22-2858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M1019提案-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审查评估概要

   该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下称“法典”),修改附件22“食品和食品分类”中的监管措施,以便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制定的且由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采用的分类体系进行统一。
随着Codex进一步对其食品分类体系进行审查,本提案的重点主要是作物商品,但提议将鲍鱼(目前列入法典附件20)纳入软体动物类;其他海洋无脊椎动物继续列入现有类别下,鱼类、甲壳类和软体动物列入“动物源性初级食品”。
提议的变更包括将目前列入附件20但未明确列入附件22(尽管进行了说明)的约60种商品归入现有的相关食品类/子类或加工商品类。
Codex未涵盖的附件20现有食品以及APVMA作物类同样纳入到相关食品类或子类中。
由于食品名称的变更以及某些食品分类的改变,FSANZ还提议进行一系列相应变更,确保现行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要求仍然适用。附件20或21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不进行变更。
同时提议进行若干变更,更正拼写或提供同义词,以便消除食品名称的歧义性。
本提案中提议的变更旨在消除商品类别和个别食品名称(用于描述需遵守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的商品)之间的不一致,提高统一性。
鉴于法典的其他部分同样参考了附件22,提出的变更将对请求统一食品进口农用和兽用(agvet)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的贸易伙伴给予帮助,同时,保证各类标准在法典中的一致适用。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 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 邮政总局信箱:858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http://www.aw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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