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牲畜发展部法令关于暂停从荷兰进口活禽和禽类胴体,以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亚型)传播。

时间: 2022-04-01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HA/515
2022-04-01
22-265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泰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牲畜发展部法令关于暂停从荷兰进口活禽和禽类胴体,以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亚型)传播。

依据2021年12月8日公布的政府公报,暂停从荷兰进口活禽和禽类胴体的法令已于2022年3月8日到期。但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称在荷兰地区持续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因此,泰国需要采取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流入本国。根据《动物防疫法》(B.E.2558(2015))规定,自2022年3月9日在《泰国皇家公报》上公告之日起90天暂停从荷兰进口活家禽和家禽胴体。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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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商品及食品标准局(ACFS) 泰国曼谷乍都乍Ladyao Phaholyothin路50号,邮编:10900 电话:+(662) 561 4204 传真:+(662) 561 4034 电子邮箱: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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