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有关进口带壳和去壳花生仁(Arachishypogea)的植物检疫要求以及废止2018第.4.143号决议

时间: 2022-03-03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L/722
2022-03-03
22-198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西班牙语
 
通  报
补 遗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有关进口带壳和去壳花生仁(Arachis hypogea)的植物检疫要求以及废止2018第.4.143号决议

该通报措施规定了进口任何国家带壳和去壳花生仁的植物检疫要求。
制定的部分措施如下:
货物应提供原产国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以及本通报随附文件第1.1点规定的附加声明。
另外,某些替代性附加声明参见通报草案第1.2点。 制定植物检疫处理措施以及相关的熏蒸计划;
铅封在抵达智利时应完好无损,若出现破损,将拒绝入境;在这种情况下,可在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要求下,由SAG进行检验。货物应不含植物残骸;
货物不得含土壤; 即不得出现直径大于等于3mm的土块,对此,需要由出口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进行检查,然后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包装、托盘和包装材料使用的木材应符合进口检疫要求;
每批货物都应由SAG在入境点进行检查,确保符合与实物和单据相关的进口要求。
更多详情参见本通报随附的文件。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sps.chile@sag.gob.cl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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