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对G/SPS/N/CHL/671《胶原、明胶、水解蛋白及油渣的进口要求。》的第1次修订
时间: 2022-03-02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CHL/671/Rev.1
2022-03-02
22-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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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西班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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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胶原、明胶、水解胶原蛋白和油渣的进口要求
该措施要求产品原产国必须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认证的疯牛病(BSE)可忽略风险国家并且依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的建议实施了疯牛病监控计划。
依据该措施,产品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来自产品的生产国或者从OIE认证的疯牛病可忽略风险国家进口,同时这些国家还必须实施了相关的疯牛病监控计划。另外,产品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来自于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屠宰场屠宰的动物。此类动物必须接受宰前和宰后检验,保证适合人类食用。
关于G/SPS/N/CHL/671号文件中通报的措施,针对风险受控国以及微生物产品限值制定了疯牛病相关要求。
有关详细信息,参见本通报所附文件。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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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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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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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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