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对G/SPS/N/CHL/702《制定涉智利进口牛、羊、猪和家禽加工肉制品的卫生要求,并废除第24/2000号和第1.552/2008号豁免决议。》的第1次修订

时间: 2022-02-25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L/702/Rev.1
2022-02-25
22-183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西班牙语
 
通  报
补 遗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制定智利进口牛、羊、猪和禽类加工肉制品卫生要求以及废止第24/2000号和第1.552/2008号决议

该通报决议草案旨在依据一项新决议将第24/2000号和第1.552/2008号决议进行合并,纳入羊肉,依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建议(OIE)更新并统一卫生要求。
该决议草案制定了智利进口牛、羊、猪和禽类加工肉制品的卫生要求。
加工肉制品包括四类: 生鲜肉、熟肉、生酸化肉和熟肉;
制定四类加工肉制品的一般要求,包括:
原产国卫生部门的评估;
卫生证书;
产品来源动物卫生要求;
产品加工原材料卫生要求;
原产地机构要求;
依据产品类型、动物品种和相关疾病风险为产品入境制定特殊要求;
针对原产国的卫生状况制定卫生要求,或者,针对如何遵守相关处理措施制定卫生要求;
等等。
本通报版本旨在公告在国家公众咨询流程完成后,SPS委员会对原始含量进行了以下修订:
-规定“需关注疾病”是指本决议涉及的相关疾病;
-删除疯牛病(BSE)尤其是关于生鲜牛肉疯牛病的条款,在第2点“四类肉制品基本要求”中加入新版疯牛病要求。
-删除所有同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相关的卫生要求;
-关于生鲜加工猪肉制品,在第i条中增添“……该卫生要求必须通过SAG的评估……”
-修订非洲猪瘟(ASF)卫生申报要求:
修改前: “……应宣布为无……”
修改后: “应在遵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陆生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时,视为无……”;
-修订猪水泡病要求:
修改前:“无……国家或地区”
修改后:“无……原产设施” 同时,在第4.2点“处理措施”中删除该传染病的具体处理措施;
-“需通报禽流感”替换为“禽流感”,无需进一步澄清。
-关于生鲜禽类加工肉制品,进行以下修订:
修改前:“禽类原产企业应纳入原产国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卫生和生产计划,该计划应等效于智利相关要求。”
修改后:“加工肉制品涉及的相关禽类的原产企业应纳入原产国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的卫生和生产计划,包括禽流感和新城疫的监控计划。 同时,此类原产设施还应制定正式的沙门氏菌防控计划,由原产国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督”;
- 在上述同一标题下,删除方括号中的内容: “如果禽类需要接种禽流感灭活疫苗,则接种计划应由SAG进行评估【同时,依据评估结果决定原产农场的监控和警戒级别】”。
更多详情参见本通报随附的文件。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sps.chile@sag.gob.cl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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