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动物流行病法》B.E.2558(2015)规定的偶蹄动物及其胴体。

时间: 2022-01-31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HA/485
2022-01-31
22-074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泰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动物流行病法》B.E.2558(2015)规定的偶蹄动物及其胴体。

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南非爆发SAT1、SAT2和SAT3型口蹄疫后,泰国有必要防止口蹄疫进入该国。借由《动物流行病法》B.E. 2558,根据《动物流行病法》B.E.2558(2015年),南非的偶蹄动物及其胴体的进口在泰国皇家公报(2021年12月23日)公布后暂停90天。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 曼谷市乍都 乍叻妖帕风裕廷路50号,邮编:10900 泰国 电话:+(662) 561 4024 传真:+(662) 561 4034 电子邮箱:spsthailand@gmail.com 网站: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spsthailand@gmail.com 网站: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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