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苗木进口

时间: 2022-01-28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NZL/679
2022-01-28
22-071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新西兰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苗木进口

在通报文件第3部分的芭蕉属部分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紧急措施。该修正案增加了新西兰进口芭蕉属植物组织培养物时,进口商需提供进口许可证的要求。

芭蕉属植物组织培养和整株植物的进口要求中还包括进口商指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新西兰SPS局协调员Sally Griffin女士,地址:新西兰惠灵顿,邮箱编号:2526,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新西兰SPS局协调员Sally Griffin女士,地址:新西兰惠灵顿,邮箱编号:2526,电话:+(64 4) 894 0431,传真:+(64 4) 894 0733,电子邮箱:sps@mpi.govt.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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