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第1069号决议草案,2021年1月19日。
时间: 2022-01-28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BRA/2000
2022-01-28
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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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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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巴西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第1069号决议草案,2021年1月19日。
这项决议草案改变了最大残留限量和停药期,并涉及对以下物质进行多元培养:A26——嘧菌酯,C24——多菌灵,C60——氯氰菊酯,C61——高效氟氯氰菊酯,D06——溴氰菊酯,E26 ——SPIROMESIPHENE,F20.1——亚磷酸铝,F68—— FLUUXAPYROXADE,F69—— FLUPIRADIFURONE,——05FUR.铵盐,I12——咪唑烟酸,o I13——吡虫啉,I27——茚嗪氟草胺,P29.1——吡唑磺隆乙基,P46——唑菌胺酯,P50—— PICOXISTRIBIN,T32——戊唑醇和T54——肟菌酯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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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际事务咨询处——AINTE 国际事务局 Agência Nacional de Vigilância Sanitária - Anvisa 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 电话: +55 (61) 3462-5402/5404/5406 电子邮件: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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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际事务咨询处——AINTE 国际事务局 Agência Nacional de Vigilância Sanitária - Anvisa 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 电话: +55 (61) 3462-5402/5404/5406 电子邮件:rel@anvisa.gov.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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