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关于修订《欧亚经济联盟(EAEU)海关边境和关税区检疫产品和检疫物共同检疫植物检疫要求》的决定草案,经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6年11月30日第157号决定予以批准。

时间: 2022-01-20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RM/37
2022-01-20
22-041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亚美尼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关于修订《欧亚经济联盟(EAEU)海关边境和关税区检疫产品和检疫物共同检疫植物检疫要求》的决定草案,经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6年11月30日第157号决定予以批准。

该草案规定将11种新的检疫有害生物纳入欧盟海关边境和关税区检疫产品和检疫物的共同检疫植物检疫要求:
纳塔尔实蝇(Ceratitis rosa Karsch);
南美叶甲(Diabrotica speciosa Germar);
美国马铃薯跳甲(Epitrix subcrinita LeСonte);
大体齿小蠹(Ips emarginatus LeConte);
墨西哥假齿小蠹(Pseudips mexicanus Hopkins);
西方绕实蝇(Rhagoletis indifferens Curran);
莎草粘虫(Spodoptera exempta Walker);
向日葵实蝇(Strauzia longipennis Wiedemann);
美洲剑线虫(Xiphinema americanum sensu stricto Cobb);
贝克剑线虫(Xiphinema bricolense Ebsary, Vrain & Graham);
加州剑线虫(Xiphinema californicum Lamberti & Bleve-Zacheo)。
本草案还规定修改欧亚经济联盟监管法律法案,该法案涉及在没有植物检疫证书的情况下,将重量不超过5公斤的快递货物检疫产品进口到欧亚经济联盟关税区。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亚经济委员会 卫生、植物卫生及兽医措施司 俄罗斯联邦莫斯科Letnikovskaya街2号1/2号楼,邮编:115114 电话:+(7 495)669 2400(分机5156) 传真:+(7 495) 669 2415 电子邮箱:info@eecommission.org dept_sps@eecommission.org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亚经济委员会 卫生、植物卫生及兽医措施司 俄罗斯联邦莫斯科Letnikovskaya街2号1/2号楼,邮编:115114 电话:+(7 495)669 2400(分机5156) 传真:+(7 495) 669 2415 电子邮箱:info@eecommission.org dept_sps@eecommissi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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