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关于对修订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2021年11月30日)附表20进行修订的提案。

时间: 2021-12-20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31
2021-12-20
21-951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关于对修订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 (2021年11月30日)附表20进行修订的提案。

本提案旨在对《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进行修订,使以下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与其他国家有关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安全有效使用法规保持一致:指定植物商品中的苯草醚、丁氟螨酯、嘧菌环胺、二硫代氨基甲酸酯、Florylpicoxamid、咯菌酯、草甘膦、甲基咪草烟、灭草烟、丙环唑和螺虫乙酯;制定动物商品中的苯草醚、丁氟螨酯和Florylpicoxamid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新食品标准局 邮政邮箱: 5423 地址:KINGSTON ACT 2604 澳大利亚 传真:+61 2 6271 2278 电子邮箱: 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新食品标准局 邮政邮箱: 5423 地址:KINGSTON ACT 2604 澳大利亚 传真:+61 2 6271 2278 电子邮箱: 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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