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牲畜发展部(DLD)法令——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血清型H5N1与H5N6)扩散,暂停进口中国活家禽及其胴体。

时间: 2021-12-03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HA/467
2021-12-03
21-9120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泰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牲畜发展部(DLD)法令——为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血清型H5N1与H5N6)扩散,暂停进口中国活家禽及其胴体。

根据2021年8月20日政府官方公报通知,暂停进口中国活家禽及其胴体的禁令已于2021年11月17日到期。OIE报道中国地区仍在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血清型H5N5和H5N6)。因此,泰国有必要防止禽流感传入国内。根据动物防疫法案B.E. 2558(2015)规定,自2021年11月18日起,泰国皇家公报(2021年11月18日)公布,暂停进口中国活家禽及其胴体,为期90天,但已在DLD批准的机构中加工过的家禽羽毛和羽绒除外,该类产品已按照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10.4.22和10.4.23,使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确定已消灭禽流感病毒:

洗净,在100℃下蒸汽干燥30分钟;
用福尔马林(10%甲醛)熏蒸8小时;
辐射剂量为20千戈瑞。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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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 泰国曼谷乍都乍周末市场Ladyao区Phaholyothin路50号,10900 电话:+(662)561 4024 传真:+(662)561 4034 电子邮箱:spsthailand@gmail.com 网站: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spsthailand@gmail.com 网站: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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