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关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案执行法规》的修订案。
时间: 2021-12-03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KOR/744
2021-12-03
2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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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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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韩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关于《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案执行法规》的修订案。
该修订案规定,当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时,MFDS可以书面通知出口国违反外国机构(畜产品)的情况,以便出口国调查违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描述了要求采取纠正措施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将由食品药品安全部决定和公布。
同时规定,如果消费者直接从海外购买的产品中含有食品和药品安全部规定的原材料或成分,由于风险的发生或害怕对公众健康造成损害,此类产品的信息(即产品名称、原产国和生产商)将在MFDS的官网上公布。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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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际合作处 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 清州市Heungdoek-gu Osong-eup Osongsaengmyeong2-ro 187号 韩国忠清北道,邮编:363-700 电话: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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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从食品和药品安全部网站http://www.mfds.go.kr.获取,也可从以下网站获得: 国际合作处 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 清州市Heungdoek-gu Osong-eup Osongsaengmyeong2-ro 187号 韩国忠清北道,邮编:363-700 电话: +(82 43) 719 1569 传真: +(82 43) 719 1550 电子邮箱: intmfds@korea.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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