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G/SPS/N/CHN/11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第2次补遗

时间: 2021-11-17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HN/1159/Add.2
2021-11-17
21-866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补 遗

中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1-11-15 如下信息:



根据 2021年3月8日通报的G/SPS/N/CHN/1159/Add.1文件制定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主要修改了第4章车间和设备,本补遗修订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的技术要求。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CHN/21715000x.pd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X]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spscustoms.gov.cn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Tel: +(86 10) 5795 4645/5795 4642 E-mail: sps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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