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对G/SPS/N/CHL/664《装有畜产品、宠物消费品、兽医专用药品和其他产品随身行李和个人行李的智利入境卫生要求。》的第1次修订
时间: 2021-11-12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CHL/664/Rev.1
2021-11-12
21-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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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西班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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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智利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动物产品、宠物食用产品、兽用药品及行李和运输工具中的其他特定产品进入智利的卫生要求
通报的决议草案规定了动物产品、宠物食用产品、兽用药品及行李和运输工具中的其他特定产品进入智利的卫生要 求,包括:
定义,该类定义对决议范围进行了阐述;
2016年农业部第20.962号法规相关的注意事项,该法规执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入境一般注意事项;
以下产品入境特别注意事项:
自制食品;
肉类、牛肚、内脏及加工肉制品;
牛奶及奶制品;
脂肪;
其他动物产品(角、鹿角、骨头、牙齿、偶蹄、蹄、爪、指甲、鳞片、羽毛、头发、鬃毛、猪鬃,以及由上述一种或多种材料或皮革制成的物品,例如:首饰或服装饰物、装饰物品、手工艺品、乐器和服装; 动物标本、经填充或防腐处理的动物包括在内);
用具、马鞍、动物运输工具等其他产品;
养蜂产品;
动物饲料;和
兽药
详情请参阅本通报附件。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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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件: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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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件:sps.chile@sag.gob.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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