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关于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的提案(2021年10月19日)。

时间: 2021-11-01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29
2021-11-01
21-8262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关于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的提案(2021年10月19日)。

本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调整以下各种农用和兽用化学品的最大残留限量 (MRL),使其符合与农用和兽用化学品安全有效使用有关的其他国家法规:

- 特定植物源商品中的阿维菌素、联苯肼酯、二氯异噁草酮、氯虫苯甲酰胺、麦草畏、二甲戊乐灵、腐霉利和丙硫菌唑;和
- 特定动物源商品中的氰虫酰胺和莫昔克丁。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 邮政信箱5423 金斯敦,邮编:ACT 2604 澳大利亚 传真: +(61 2) 6271 2278 电子邮箱: 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欲查询相关文件,请登录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官网: https://apvma.gov.au/sites/default/files/gazette/food-standards/21_gazette_211019_-_schedule_20_amendment.pdf 澳大利亚 SPS 通报局 澳大利亚堪培拉,邮政信箱:858,邮编:ACT 2601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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