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G/SPS/N/AUS/376《苗木及培植组织抗叶缘焦枯病(Xylellafastidiosa)及相关木杆菌属(Xylella)的紧急措施:》的第4次补遗

时间: 2021-11-01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376/Add.4
2021-11-01
21-826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1-10-29 如下信息:

苗木和组织培养物应对叶缘焦枯病菌及相关木杆菌属的紧急措施

2015年11月9日,澳大利亚通报了进口苗木、组织培养物、插条、芽材、有根植物、球茎和鳞茎的紧急措施,以应对抗叶缘焦枯病菌及相关木杆菌属。
 继通报G/SPS/N/AUS/376后,补充通报G/SPS/N/AUS/376/Add.1、G/SPS/N/AUS/376/Add.2 G/SPS/N/AUS/376 /Add.3和根据有关木杆菌属细菌寄主范围的其他信息,澳大利亚将针对木杆菌属的紧急措施将扩大到属于金丝桃科植物的苗木,自2021年11月15日起生效。

在以下链接中介绍了新增内容和当前措施:
https://www.awe.gov.au/biosecurity-trade/import/goods/plant-products/how-to-import-plants/xylella/notification-amended-emergency-quarantine-measures 和 
https://www.awe.gov.au/biosecurity-trade/import/goods/plant-products/how-to-import-plants/xylella

经修订后的进口条件将在生物安全进口条件系统中提供:
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ViewElement/Element/Alert?elementPk=1660099。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X]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 SPS 联络点 澳大利亚堪培拉,邮政信箱:858,邮编:ACT 2601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 SPS 联络点 澳大利亚堪培拉,邮政信箱:858,邮编:ACT 2601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1
通报英文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