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G/SPS/N/AUS/433《农业出口立法;发布出口控制法案征求意见稿。》的第9次补遗

时间: 2021-11-01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433/Add.9
2021-11-01
21-8284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1-11-01 如下信息:

农业出口法令 - 就2021年出口管制规则的拟修订案进行磋商

2021年3月28日,澳大利亚政府为澳大利亚农产品出口引入了新的法律体质,包括:
-《2020年出口管制法案》(以下简称法案)规定了监管出口货物(包括澳大利亚食品和农产品)的总体法律体系;
-《2021年出口管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这些法律文书规定了从澳大利亚出口特定商品(如肉类)必须满足的操作要求。这些规则必须与法案一起查阅。

澳大利亚政府正在就以下拟议修订案征求意见:
-2021年出口管制(动物)规则,2021年出口管制(肉类和肉制品规则)(有机产品规则);
-2021年出口管制(植物和植物产品)规则2021年出口管制(禽肉和禽肉产品);
-2021年出口管制规则(兔肉和平胸类禽肉以及兔肉和平胸类禽肉制品)2021年规则;
-2021年出口管制(野味肉和野味肉制品)规则。

对鸡蛋、鱼、奶、杂项和木材的商品规则不作任何修改。

拟修订案将通过解决农业、水和环境部(该部)或其利益相关者确定的问题,确保澳大利亚的农业出口法令保持现代性和适用性。

有关拟修订案的详细信息,请访问该部门的网站-2021年出口管制规则-拟修订案。该网页包含:
-2021年出口管制法令修正案(2021年第1号措施)规则征求意见稿:
-对动物、肉类、有机产品、植物、家禽、兔子、平胸类动物和野生动物规则的拟议修订概要;
-该法案和当前版本规则的链接是一个在线表格,可供您对拟议的修正案发表意见。
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请查看此信息并将有关新法令的任何问题通过澳大利亚SPS通报局提交给该部门。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X]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 SPS 通报局 澳大利亚堪培拉,邮政信箱:858,邮编:ACT 2601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大利亚 SPS 通报局 澳大利亚堪培拉,邮政信箱:858,邮编:ACT 2601 电子邮箱: 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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