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关于修订《授权食品酶清单》的通知,以便来自地衣芽孢杆菌SJ13263的谷氨酰胺酶能够用于各类食品中。

时间: 2021-10-15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CAN/1417
2021-10-15
21-783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法语
 
通  报
补 遗

加拿大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关于修订《授权食品酶清单》的通知,以便来自地衣芽孢杆菌SJ13263的谷氨酰胺酶能够用于各类食品中。

针对申请许可来自地衣芽孢杆菌SJ13263的谷氨酰胺酶用于酵母提取物,面粉,全麦面粉,面包,面食,乳制品调味制剂,非标准化烘焙产品,水解动物、植物和牛奶蛋白中的授权申请,加拿大卫生部食品局做了上市前安全评估。
来自另一种微生物源的谷氨酰胺酶已经被允许用于申请人申请的部分食品中。在加拿大,尽管地衣芽孢杆菌及其众多其他菌株是除谷氨酰胺酶之外的其他多种酶的许可来源,地衣芽孢杆菌SJ13263未被批准作为任何食品酶的来源。
上市前评估的结果支持了来自地衣芽孢杆菌SJ13263的谷氨酰胺酶用于申请目的的无害性。因此,加拿大卫生部于2021年10月4日修订了《授权食品酶清单》,批准将来自地衣芽孢杆菌SJ13263的谷氨酰胺酶用于告知文件中所述的目的。
本通报旨在公开宣布部门的相关决定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与希望询问相关情况或补充关于该食品添加剂的无害性的最新科学信息的人士进行联络。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关于修订《授权食品酶清单》以便来自地衣芽孢杆菌SJ13263的谷氨酰胺酶用于各类食品中的通知”可通过下列网址获取: 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food-nutrition/public-involvement-partnerships/notice-modification-list-permitted-food-enzymes-glutaminase-bacillus-licheniformis-various-foods.html (英语) https://www.canada.ca/fr/sante-canada/services/aliments-nutrition/participation-public-partenariats/avis-modification-liste-enzymes-alimentaires-autorisees-glutaminase-bacillus-licheniformis-divers-aliments.html (法语) 加拿大通报机构和咨询点 技术性壁垒和监管部 加拿大国际事务部 加拿大安大略省渥太华市Sussex大道111号,邮编:K1A 0G2 电话:+(343) 203 4273 传真:+(613) 943 0346 电子邮箱:enquirypoint@international.g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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