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DLD关于暂停从中国台北进口活禽和家禽胴体以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血清型H5N5)传播的命令.
时间: 2021-09-06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THA/433
2021-09-06
2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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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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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泰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DLD关于暂停从中国台北进口活禽和家禽胴体以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血清型H5N5)传播的命令.
根据政府公报2021年5月21日的公告,暂停从中华台北进口活禽及家禽胴体的规定已于2021年8月19日届满。然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报告了在中国台北地区持续爆发了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血清型 H5N5) 。因此,泰国有必要防止HPAI疾病进入该国。根据《动物流行病法》 BE 2558 (2015),在泰国皇家公报(2021年8月20 日)发布后,自 2021年8月20日暂停从中国台北进口活禽和家禽胴体,为期 90 天,但在 DLD 批准的企业中加工过的家禽羽毛和羽绒,以及经过加工以确保破坏 OIE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主题 10.4.22 和 10.4.23 推荐的禽流感病毒的商 品除外,这些商品使用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洗涤并在 100 ºC 下蒸汽烘干 30 分钟;
用福尔马林(10%甲醛)熏蒸8小时;
照射剂量为 20千戈瑞。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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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国家农业商品和食品标准局(ACFS) 曼谷市乍都 乍叻妖帕风裕廷路50号,邮编:10900 泰国 电话:+(662) 561 4204 传真:+(662) 561 4034 电子邮箱:spsthailand@gmail.com 网站: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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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spsthailand@gmail.com 网站: 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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