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G/SPS/N/EU/414《委员会授权法规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关于动物源食品具体卫生要求的第(EU)853/2004号法规附件III:》的第1次补遗
时间: 2021-09-01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EU/414/Add.1
2021-09-01
21-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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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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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1-09-01 如下信息:
动物源性食品的特殊卫生要求
G/SPS/N/EU/414(2020年10月1日)中通报的提案现已被2021年4月12日第2021/1374号委员会授权法规(EU)采纳,修订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特定卫生要求的第853/2004号法规(EC)附件三(与EEA相关的文本)[OJ L 297,2021年8月20日,P1].
本法规应在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5512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5512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EEC/21_5512_00_s.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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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 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 B-1049布鲁塞尔 电话: +(32 2) 29 54263 传真: +(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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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欧盟委员会 健康与食品安全总司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 B-1049布鲁塞尔 电话: +(32 2) 29 54263 传真: +(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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