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对G/SPS/N/THA/305《根据食品法案B.E. 2522发布的大众卫生部通报(第…号) BE:;“生产加工及食品生产与储存设备/容器”》的第1次补遗

时间: 2021-06-30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HA/305/Add.1
2021-06-30
21-523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泰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1-06-30 如下信息:

题为“食品生产和储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器具”的公共卫生部通报

题为“食品生产和储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器具”的公共卫生部通报草案(MOPH)(已通报号:G/SPS/N/THA/305,通报日期:2020年4月15日)已通过,已在2021年2月9日发布的《皇家公报》上发布(题为“食品生产工艺、加工设备/器具和储存方法”公共卫生部通报(第420号))。
生效日期: 该通报应自政府公报发布日期(2021年4月11日)后60天开始生效。
文本参见:
http://www.ratchakitcha.soc.go.th/DATA/PDF/2564/E/031/T_0024.PDF
http://food.fda.moph.go.th/law/data/announ_moph/V.English/P420_E.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X]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 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电子邮箱: spsthailand@gmail.com 网址: http://www.acfs.go.th http://www.spsthailan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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