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关于更新将蛋氨酸羟基类似物螯合锌用作各类动物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的许可以及废止(EU)第350/2010号条例(文本涉及欧洲经济区)的(EU)第2021/968号委员会执行法规
时间: 2021-06-17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EU/495
2021-06-17
21-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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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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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补 遗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关于更新将蛋氨酸羟基类似物螯合锌用作各类动物使用的饲料添加剂的许可以及废止(EU)第350/2010号条例(文本涉及欧洲经济区)的(EU)第2021/968号委员会执行法规
(EC)第1831/2003号法规规定了动物营养添加剂许可以及许可授予和更新的依据及程序。(EU)第335/2010号委员会条例批准将蛋氨酸羟基类似物螯合锌用作各类动物使用的饲料添加剂,许可期为10年。 依据(EC)第1831/2003号条例第14(1)条,已申请更新将蛋氨酸羟基类似物螯合锌用作各类动物使用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分类:“营养添加剂”)的许可。 提交申请时随附了(EC)第1831/2003号条例第14(2)条要求的信息和文件。 2020年11月18日,欧洲食品安全局(下称“食品安全局”)发布意见书,食品安全局认为在提议的使用条件下,蛋氨酸羟基类似物螯合锌不会对动物健康、消费者安全以及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食品安全局还认为该添加剂被使用者吸入后存在健康风险,且属于皮肤致敏物。 因此,欧盟委员会认为应采取相关保护措施,预防对人类健康的不利影响,尤其是添加剂的使用者。在更新时需要审查添加剂功效证据(初始许可的依据)。 食品安全局还查证了(EC)第1831/2003号条例规定的参考实验室所提交的饲料添加剂分析方法报告。 通过对蛋氨酸羟基类似物螯合锌进行评估,符合(EC)第1831/2003号条例第5条规定的许可条件。 因此,应更新该添加剂的许可。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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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 卫生和食品安全总局D2多边国际关系司 Rue Froissart 101 B-1049布鲁塞尔 电话: +(32 2) 29 54263 传真: +(32 2) 29 98090 电子邮箱: sps@ec.europa.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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