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对G/SPS/N/IDN/115《印尼国家食品药物管理局(NADFC)局长2016年第22号法规;以食品添加剂作为调味料的相关要求:》的第2次补遗
时间: 2021-06-09
世界贸易组织 |
G/SPS/N/IDN/115/Add.2
2021-06-09
21-4719
|
|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
原文:英语
|
通 报
补 遗
应 印度尼西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21-06-03 如下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DFA)2020年第13号关于调味类食品添加剂的法规
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2021年第11号关于调味类食品添加剂的法规是2020年第13号关于调味类食品添加剂的法规的修订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IDN/21_3812_00_x.pdf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X]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X]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合作和公共关系局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印度尼西亚FDA)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Jl.Percetakan Negara 23号,邮编:10560 电话: +(62 21) 4287 5379 传真: +(62 21) 4287 5379 电子邮箱: kerjasamahumas@pom.go.id ulpk@pom.go.id 网址: http://www.pom.go.id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合作和公共关系局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印度尼西亚FDA)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Jl.Percetakan Negara 23号,邮编:10560 电话: +(62 21) 4287 5379 传真: +(62 21) 4287 5379 电子邮箱: kerjasamahumas@pom.go.id ulpk@pom.go.id 网址: http://www.pom.go.id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