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产品的EnergyGuide能效标识

时间: 2020-09-18


[注1]1EnergyGuide简介
能源指南能效标识(EnergyGuide)是美国强制的比较标识。该标识规定始于1975年的《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并于19805月开始实施。1980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颁布了《电器标签规定》,要求大多数家用电器制造商在电器上加贴“EnergyGuide”标签,给出产品能源消耗或能源效率的估计值,以帮助消费者比较后购买高能效电器。
法律授权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负责建立能效标识制度,能源部(DOE)负责制定能源效率目标,即最低能源效率标准(MEPS)。对以家电为主的电器产品实行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通过EnergyGuide能效标识的推广应用,一方面相关认证机构通过节能产品认证将不符合最低能效标准的能耗产品淘汰出局;另一方面,消费者通过能耗产品上的能效标识自愿选购高能效产品,低能效的产品也被消费者逐步否定。因此,最终形成了一种能耗产品市场准入两道关卡,有效保证了进入民用和商用的耗能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
EnergyGuide能效标识覆盖的产品包括荧光灯镇流器、荧光灯、中型紧凑型荧光灯、白炽灯和金属卤化物灯在内的22种产品。
 
2EnergyGuide能效标签
EnergyGuide标签给出的内容主要有(至上而下):
产品名称及主要功能;
制造商或自有品牌所有者的名称;
产品型号以及容量、体积等;
估计的年运行成本(美元)或能源效率值;
估计的能耗值或能效比;
估计的年运行成本或能效效率等级标尺,以及产品在标尺上的位置;
有关估计的年运行成本计算所依据的年度平均电费或其他能源消耗单价的说明文字;
能源之星标志(如果通过)。
有关照明产品的EnergyGuide能效标签可参见图1-3
图1 非反射型白炽灯的标签样本(两种)
图2 反射型白炽灯的标签样本(两种)
图3 紧凑型荧光灯的标签样本(两种)
 
3EnergyGuide能效标识的数据提交
照明产品的制造商每年应向FTC递交每个当前生产基本型号的有关产品能效情况的报告,对于不同产品年度报告的具体要求为:
(1) 荧光灯镇流器
年度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投入市场的荧光灯镇流器的所有商标;产品型号;产品的起始序列号或其他识别生产日期的日期号码;标称输入电压和频率;镇流器能效因子;以及镇流器设计用于灯管的类型(F40T12F96T12F96T12HO)和数目。
(2) 通用荧光灯、中型基座紧凑型荧光灯或通用白炽灯(包括反射型白炽灯)
年度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投入市场的荧光灯的所有商标;产品型号;产品的起始序列号或其他识别生产日期的日期号码;所有灯的功率和光通量以及显色指数的测试结果。
(3) 金属卤化物灯
年度报告应包含以下信息: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投入市场的所有金属卤化物灯的商标;产品型号;产品的起始序列号或其他识别生产日期的日期号码;镇流器的类型(脉冲式、探头式、电子);标称输入电压和频率;镇流器效率;金属卤化物灯设计用于灯泡的类型和功率(或功率范围)。
(4) 每年提交给FTC报告的截止日期
FTC对制造商每年必须提交的报告规定了具体期限(表1):
1 FTC提交的年度报告的截止日期
产品类别
数据提交截止日期
荧光灯镇流器、通用荧光灯、中型基座紧凑型荧光灯或通用白炽灯(包括反射型白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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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卤化物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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