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TBT预警防控平台
——技术性贸易措施资源
欧盟理事会在1989年颁布了电磁兼容指令89/336/EEC。该指令适用于容易产生电磁干扰或其性能易受电磁干扰的所有的仪器设备,所涉及的产品范围包括电灯和日光灯在内的12大类产品。至今该指令已有91/263/EEC、92/31/EEC、93/68/EEC三个修订版本。2004年12月31日欧盟理事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了新的欧洲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并于2005年1月20日开始生效,被取代的89/336/EEC指令已于2007年7月20日废止,不过符合89/336/EEC指令要求的设备可以销售到2009年7月20日。新指令在范围、定义、要求方面更加明确;简化了合格评定程序旨在为制造商减负;同时提高产品标识和技术文档的要求以便于市场监督。指令包括了电磁干扰(EMI)和抗干扰(EMS)两个方面的内容,要求设备产生的电磁干扰不能高于某个电平,当超过这个电平时,设备不能正常工作,并且要求设备在对预期使用中遇到的电磁干扰有抗扰性。
新EMC指令不适用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