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毒性物质
任何围栏含有的毒性物质必须符合玩具条例第25节的要求。
2. 易燃性
围栏的任何部件(以纺织品或其他柔韧材料制得)需依据CAN/CGSB-4.2 No. 27.5火焰蔓延速度超过7秒。
3. 拼接
必须使用双线连锁缝纫法。
4. 侧面高度
游戏侧的最低高度,从底座到顶部,不得小于480 mm。
5. 稳定性
根据附表1进行测试时,幼儿围栏的所有支撑点必须与胶合板的倾斜平面保持接触。
6. 网——力量和完整性
由纺织品或其他柔韧材料制成的任何网,其形成了围栏顶部或底部的部分,在根据附表2进行测试时,不得从其支撑结构或与其相连的任何物体上脱落。
7. 网——张开的尺寸
由纺织品或其他柔韧材料制成的任何网,其形成了围栏顶部或底部的部分,依据附表3描述的探针测试时,探针的尖端不得通过开口。
8. 剪切
剪切或挤压,围栏不会产生任何对乘客造成伤害的部件。
9. 部件——木或塑料
木材或塑料的露营部分露出的部分必须没有裂缝,毛刺等缺陷,且需要光滑处理以消除粗糙或尖锐的边缘和角。
10.部件——金属
由金属制成的围栏的部件都必须没有毛刺,光滑处理以消除锋利的边、角和点。
11.金属管
可接触的任何围栏的金属管的每一切割边缘都必须有一个盖子保护,当受到施加在任何方向上的90N的力时,该盖子保持在位。
12.螺栓
围栏的每一个螺栓的螺纹端,若使用者可碰触,则必须用橡胶螺母或同等保护的设备覆盖。
13.小部件
任何使用者可接触的围栏的部件,若其可被附表4的小部件圆筒完全闭合,则其必须固定在围栏上,同时在任何方向施加90 N的力,它不会脱离。
14.开口
围栏的木质,塑料或金属部分或类似材料的开口,若空洞可被使用者穿过,则其直径小于3 mm或大于10 mm。
15.绳——最大长度
任何长度超过180 mm的自由伸展长度的绳索,皮带或类似物品都不能连接到围栏上。
16.板强度
围栏底板应能在4.5 × 104 mm2 (69.75 sq. in.)面积上承受平均分布的22 kg重量,并在一分钟之内没有发现肉眼可见的变形。
17.车轮或脚轮
围栏不得装配两个或两个以上轮子或脚轮。
18.折叠的围栏
可折叠的围栏必须包含锁定装置或其他设计装置,以防止在根据附表1进行测试时折叠。
此外,还规定了相关的信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