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方药的GMP要求

时间: 2020-10-22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的质量好坏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与安全。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有效性,世界各国相继制定和实施了GMP
为了适应医药品发展的趋势,日本厚生省于1972年成立了GMP研究小组,19735月日本制药工业协会制定了“医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在广泛征求各省府的意见后,修订后称为“医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基准”,1975914日通知到各省府。在1973年和1974年两年间,厚生省还对210个医药品生产厂家进行了调查。以后又制定了“医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基形实施细则”,于19764月开始以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实施。在这之后,该省又对各地的GMP实施状况进行了调查,并对GMP实施不完全的厂家进行了重点指导。
1979101日,日本修正了药事法。1980930日,厚生省颁布了“医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则”,也就是说从那时开始日本全面实施GMPGMP不像以前那样只强调最终产品的质量,而是从原料开始对医药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
厚生省颁布的GMP规则对汉方浸出物制剂同样适用。为了更好地确保汉方浸出物制剂的质量,日本汉方生药制剂协会同时还自行制定了“医疗用汉方浸出物制剂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基准”,简称汉方GMP。该基准于198785日公布,198881日开始实施。目前,日本汉方GMP的最新版本为200412月颁布。汉方GMP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汉方浸出物制剂进行生产和质量管理的。
1 中药材的质量管理
汉方GMP强调了保证中药材质量的重要性。由于日本国土狭窄,国内生产的药材品种和产量有限,大部分中药材需从国外进口,主要是从中国进口,这就要求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经济的人员对药材进行来源、真伪和质量的鉴定,同时为了保证汉方浸出物制剂的质量和保证质量的稳定性,对大部分中药材要求有定量分析。另外,对中药材的保管也有一定的要求,以防止霉变和生虫,通常要求一年四季放在15℃左右、除湿干燥的冷风仓库中保存,大部分药材还要按要求切割成段。
2 汉方浸出物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
首先对处方要有充分的理解,还要求有一定的浸出设备和条件,并事先制定出浸出方法,根据生产环节的不同,要求制定出产品标准书、生产管理基准书、卫生管理基准书和质量管理基准书。目的是要保证浸出物达到或接近标准汤剂的疗效(标准汤剂:处方的生药加20倍量的水,加热煎煮后过滤,调整滤液的体积为加水量的一半。下面就汉方浸出物的生产过程和管理环节加以简要说明。
(1)    药材的称量和提取溶媒的量取:处方的确认。
(2)    提取:提取溶媒的名称和体积、提取温度、时间和次数,防止过热变质。
(3)    过滤:过滤用的材料、过滤的方式、次数和体积。
(4)    浓缩:浓缩的温度、时间和方式,减压浓缩时的减压度,防止过热变质。
(5)    灭菌:灭菌的温度、时间和方式,防止灭菌不完全或过热变质。
(6)    干燥:常用喷雾干燥,浓缩液的浓度通常为20~30%,要注意热风的温度,防止过热变质或污染。有时也用冷冻干燥,但耗能大。另外,还有浓缩液加赋形剂后再干燥的,但浓缩液的量难以控制。
(7)    回收率:收率和原药的重量,N不小于5;干燥提取物的质量检查。
(8)    稳定性。
3 汉方浸出物制剂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
汉方浸出物一般都含有大量的糖,吸湿性强,微生物易于繁殖。因此,防止微生物污染对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是很重要的。
下面以冲剂为例,简要说明汉方浸出物制剂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
(1)    干燥提取物和赋形刑的称量:处方的确认;称量尽可能在无菌条件下进行,以防污染。
(2)    混匀:混合的时间,机械混合时的转速。
(3)    制粒:颗粒的直径和硬度。
(4)    颗粒的干燥:颗粒的质量检查,如含水量的测定。
(5)    小包装:规格、重量和数量。
(6)    包装:规格、重量和数量。
4 汉方浸出物制剂的质量检查
以冲剂为例,需进行以下几方面的检查。
(1)    颗粒的性状:形状、大小、色、味、气味。
(2)    处方配制药材的确认:如簿层层析法等。
(3)    无机物和重金属的测定: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4)    水分的测定:干燥失重。
(5)    提取物含量测定:各种溶媒提取物含量测定,如水、稀乙醇等。
(6)    定量分析:有效成分或特征成分的定量分析相如色谱法。
(7)    微生物检查:如细茵、真菌、大肠杆菌、霉菌。
(8)    过筛率:粒度分布的测定,通常的冲剂(日本称为颗粒剂)1991年版药局方规定,直径1700mm的筛全部通过,直径1400mm的筛95%以上通过,直径355mm的筛通过量在15%以下。细颗粒剂:直径500mm的筛95%以上通过。
(9)    崩解实验
(10)              重量偏差测定:取冲剂20包精密称重,计算其平均重量,各包重量与平均重量的偏差不超过10%的为合格。如果有超过10%的,则取出内容物进行重量偏差测定,即各包内容物的重量与内容物平均重量的偏差,超过10%的不多于2包,同时不超过25%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