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审批程序

时间: 2020-10-21


欧盟的条例(EC)No 726/2004对集中审批程序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在该条例的第1~3条款中规定了集中审批的适用范围(包括“强制必须实施集中程序的产品范围”和“其他”(“可选择实施集中程序的产品范围或仿制药/复方药))。
欧盟的集中审批程序中具体负责药品审批工作的是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具体是由下属的CPMP(负责人用药)和COMP(负责罕用药品)负责。
在提交资料前的4~6个月内,申请人应提前通知EMA,并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到提交申请资料的时间。接到通知后,CHMP将会任命书记员,并按规定在EMA专家库中选出药物评审的专家,并通知CPMP及申请人。提交资料后EMA将在15天内完成对资料的验证,若合格则进入正式专业审查,CPMP70天内一般会得到一个初步的结论;在120天以内,CHMP会针对该项申请列出所有存在的问题,并第一次得出结论。在接下来的60天内,申请人准备回答问题,并在地180天前决定是否举行听证会。在接下来的30个工作日内,EMA将做出决定,写评价报告,如果得到肯定的结论评估报告将送至欧盟委员会。若无不同意见,欧盟委员会则在30天内拟出决定的初稿,再次下发给成员国和制药厂。若28日内没有新的科学或技术问题提出,则欧盟委员会宣布这一决定。若在整个过程中,成员国或药厂提出不同的意见,CHMP将按规定重新评价。具体流程如下1所示。
1:集中审批程序的步骤图
与美国等类似,集中审批程序的授权申请也可依据欧盟-CTD的模式来提交。其模块如下1所示。
1:集中审批程序授权申请的模块
模块
内容
详情
1
行政管理和处方信息
申请表;
产品特性概述;
标签内容和实物模型;
专家信息;
环境风险评估;
关于罕见病的排它信息;
药物警戒性系统的描述;
风险管理计划
2
文件概述
质量;
非临床研究概要;
非临床研究概述(药理学,药物代谢动力学,毒理学);
临床研究概要;
临床研究概述(生物制药学,临床药理学,效力,安全,研究概要)
3
质量文档
数据模块;
参考文献
4
非临床研究报告
研究报告;
参考文献
5
临床研究报告
研究表格列表;
研究报告;
参考文献
集中审批程序批准上市的药品的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申请人需要在许可证失效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但总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
依据欧盟条例(EC)No 726/2004的规定,当产品被认为是与公众利益相关时,申请者可申请加快评估(accelerated assessment),在这种情况下,210天的审核时间将被缩减为1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