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时间: 2020-10-21


FD&C Act 51021 USC §360)要求参与到人用或兽用药品以及人用生物制品(包括疫苗)的生产、制备、传播、配置或加工的生产商、包装者或再贴标签者需向FDA进行机构注册和对其商业销售的每一个产品进行登记。药品注册和登记的信息帮助FDA更好地维持人用、兽用药品或生物制品在美国境内的商业流通。
FD&C Act 510对“生产、制备、传播、配置或加工”进行了定义,并且规定了年度注册的具体要求,还对机构的审查、外国的机构的注册登记以及填写药品登记清单、豁免等方面进行了要求。21 CFR 207 “药品生产者的注册和商业销售药品的登记”则给出了具体的实施步骤。
一、机构的注册及产品登记的方式
人用或兽用药品/人用生物制品(包括疫苗)机构的登记和注册需要填写FDA 2656表(药品机构/标签编码分配的注册)、FDA 2657(药品登记)和FDA 2658(已注册机构私有标签经销商的报告)(Registered Establishments' Report of Private Label Distributors)。从200961日起,FDA不再接受纸质信息的提交(除非被FDA授予了豁免权)而开始使用在线电子提交。在线提交的基本步骤为:
1) 进入“电子提交门户”(Electronic Submissions Gateway)创建账户,http://www.fda.gov/ForIndustry/ElectronicSubmissionsGateway/default.htm
2) 进入“D&B”网站,获取DUNS号,http://www.dnb.com/
3) 准备SPL,“结构化标签资源”网站有具体的信息,http://www.fda.gov/ForIndustry/DataStandards/StructuredProductLabeling/default.htm
4) SPL通过“电子提交门户”发送至OC中心(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5) 如果提交的文件通过了“电子提交门户”,申请者将受到一份电子收据。
二、机构的注册及产品登记的程序
21 CFR 207为“药品生产商的注册以及商业销售的药品登记”,在该部分中对注册和登记中的通用层面、豁免、国内药品机构的程序、注册和登记时间、国外药品机构的程序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说明。
1. Subpart A:通用层面
1) Sec. 207.3 定义:
2) 在本节中对21 CFR 207中出现的特定的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说明,这些术语包括了大宗药品物质(Bulk drug substance)、商业销售(Commercial distribution)、药品打捞(Drug product salvaging)、机构、制造或加工、代表性样品等。
3) Sec. 207.7 人体血液和血液制品以及医疗器械的机构注册和产品登记:
4) 本节规定了人体血液及血液制品机构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按照21 CFR 607CBER进行注册和登记;医疗器械生产或加工机构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向CDRH进行注册和登记,提交FDA 2891FDA 2892表格。
2. Subpart B:豁免
Sec. 207.13规定了可豁免机构,包括了某些特定的制药公司、医院、诊所、公共健康机构、运输机构等。具体可查阅21 CFR 207.13
3. Subpart C:国内药品机构程序
1) Sec. 207.20 注册和提交药品登记清单的主体
依据FD&C Act 510g)款或者21 CFR 207 subpart B的规定,没有得到豁免的参与生产、制备、传播、合成或加工单种或者多种药品的所有药品机构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都被要求登记并且提交所有在商业流通中的药品清单(除非当不止一个机构经营公司并且这些机构对公司存在联合所有权且共同控制所有机构时,那么目公司、子公司和/或附属公司可以为全部机构提交注册和登记的信息)。
  • 如果机构的所有制或经营者是在经销其自有的商标和药品制造名或通过一个已经注册的机构进行操作,那么该机构不必根据第510部分的规定进行注册而只需提交一份药品登记清单给FDA以获取一份标签编码。提交药品登记清单信息的经销商,应一并提交药品的生产、制备、传播、合成或加工机构的注册码。所有向FDA提交药品列表信息的经销商应当对符合此部分所有要求承担完全的责任。每个经销商在根据第207.30项的要求提交药品登记清单或更新药品列表清单时,应确保生产或者加工该药品的注册机构提供一份FDA2656表(药品机构的注册)签署的副本证明已获得注册,同时需附上国家药品编码号的清单证明经销商已将编码分配给了每一个药品。已注册的经销商或机构应使用FDA 2658表(已注册机构对私有标签经销商的报告)提交药品登记清单信息或以此获取一份标签编码或二者兼有。
  • 注册无需缴费。
  • 按照,21 CFR 201g,注册和登记并不意味着允许、或同意、或确定该产品是药品。
  • 参与复原、筛选、测试、加工、储存、经销21 CFR 1271.3d定义的HTC/Ps机构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或个人,需按照PHS Act 351/21 CFR 1271.B的要求和指示,填写FDA 3356表进行注册和登记,而无须按照本程序的规定,除非21 CFR 207.31规定的额外登记信息的要求适用。
2) Sec. 207.21注册和药品登记的时间
  • 参与单种或者多种药品的生产或者加工的机构所有者或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开始5日内进行机构注册和产品登记。对于那些还未参与经营的机构所有者或经营者,则该机构的经营者和所有者应在NDABLA提交的5日内进行注册。所有者或经营者应按照如下时间表进行年度注册信息的更新。所有参与第21 CFR 207.3a8项所规定的药品活动的机构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每年都应当在自收到FDA注册表格后的30天内进行注册更新。
 
机构年度注册信息更新的时间
公司名的首字母
FDA邮寄表格的时间
AB
一月
CDE
二月
FGH
三月
IJKLM
四月
NOPQR
五月
ST
六月
UVWXYZ
七月
 
  • 所有已注册机构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应在每年的6月和12月更新药品登记信息。
3) Sec. 207.22怎样注册登记以及注册登记的地点
  • 第一次注册时,应当使用FDA-2656表格(药品机构注册),该表格可向FDACDER药品列表分部(HFM-334)获取。已获得注册的机构应使用FDA-2656表格进行每年的注册,注册应在从FDA处收到表格的30天内完成,并将完整的表格寄回FDA
  • 药品第一次的登记清单以及后来在六月和十二月更新的清单,则应当使用FDA 2657表格,从上述机构获取。
4) Sec. 207.25 注册和药品登记需要的信息
  • FDA 2656表。包括机构名、详细地址;销售名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类型等。
  • FDA 2657表。药品登记清单,包括:药品清单;每个登记药品的BLANDAANDA号码等;一份所有标签的副本等;国家药品编码(National Drug Code, NDC)等方面。
5) Sec. 207.26 注册的修订
个人所有权、合作机构或药品处理活动的改变都应在改变之日起5日内提交FDA 2656表。注册机构名的改变应在6个月内进行提交。负责人的改变无需提交,但必需在年度注册中反映。
6) Sec. 207.30 更新药品登记清单信息
  • 在第一次提交药品登记信息后,每个机构都要求在每年的6月及12月或发生以上所提到的改变时提供FDA 2657表,表里所含的更新内容如下:一份在之前提交的商业销售药品的清单中未包括的的清单;一份之前提交的商业销售药品清单中已终止的药品清单;之前提交的清单中任何材料的改变等方面。
  • 当没有发生改变时,无需更新。
7) Sec. 207.31 额外的药品登记信息
  • 在通常按照21 CFR 207.25207.30要求之外,FDA还要求提交一些额外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了某些特定的药品不按照FD&C 505512等的要求进行监管,这类药需向FDA进行咨询。
  • 需要但不强制性要求在FDA 2657里提供定性描述药品非活性成分的信息。
  • 需要但不强制性要求提高按照FD&C 505512PHS Act进行监管的药品的定量活性成分的清单。
8) Sec. 207.35 注册的通知;药品机构注册号及药品登记号
  • FDA会向注册者提供FDA-2656(药品机构注册)的经过验证的副本作为注册的依据。这个经过验证的副本会被寄往表格所示的地址。FDA会对依据这些法规注册的每个药品机构,指定一个永久的注册号码。
  • 利用NDC系统,FDA会分配给每个或每类药品一个登记号。
9) Sec. 207.37 注册和药品登记的审查
按照FD&C ActFDA会对FDA 2656进行审查。此外,在地区官员的地理区域内的公司还可选择要求FDA地区官员对同样的信息进行审查。详见21 CFR 207.37
4. Subpart D:国外药品机构程序
Sec.207.40 国外机构的注册和药品登记要求
1) 国外的药品机构在将药品进口或提供进口到美国时,须满足本部分21 CFR 207 subpart C的要求,除非21 CFR 207 subpart B对其进行了豁免或者除非药品进入了“对外贸易区”(Foreign trade zone)并且不经过美国的商业环节从“对外贸易区”重新出口。
2) 只有按照21 CFR 207 subpart C的要求进行登记的药品和在已经注册的药品机构生产、制备、传播、合成或加工的药品才能进口或提供进口到美国。然而,本项限制并不适用于按照21 CFR 312“调研性使用措施”(Investigational use provisions)、或21 CFR 511“调研性动物药措施”、或FD&C Act section 801 d3“药品成分”规定的进口和提供进口的药品。外国药品机构应提交包括标签和标记在内的英文注册信息。

3) 每个按照本节1)的要求进行注册的外国机构需要在其按照21 CFR 207 subpart C进行最初注册和更新注册信息时提供其美国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每个国外的机构只能指定一个美国的代理商。

  • 美国的代理商应位于美国境内或在美国境内从事商业活动。
  • 一旦FDA要求,美国的代理商应协助FDA联系国外机构、回答FDA就国外机构的产品进口或提供进口到美国的问题、并且协助FDA制定对外国机构的审查。如果代理商无法直接或尽快联系国外机构,FDA将会为美国代理商提供信息和文件,这种措施应被视为与向国外的机构提供该类信息和文件具有同等性。
  • 国外的药品机构或美国代理商应在其美国代理商名称、地址或电话发生改变的10个工作日内向FDA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