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立法

时间: 2020-09-18


1. 主要法律类别
    日本是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日本宪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基础。日本的主要法律类别如下:
    (1) 法律。国会依照宪法有关条款制定,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以外的其它任何法律形式。
    例如:《内閣法》(昭和22年1月16日法律第5号)
    (2) 政令。内阁总理为实施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有关条款、或者根据法律委任制定的政府法令。
    例如:《内閣官房組織令》(昭和32年7月31日政令第219号)
    (3) 省令。各省大臣为实施法律、政令规定的有关行政业务条款,或根据法律、政令的特别委任发布的命令、技术法规。
    例如:《排水基準を定める省令》(昭和46年6月21日)
    (4) 通告。各大臣、各委员会、各厅行政长官向所管辖的各个机构、职员下达的指示,内容包括该机构职能、工作人员职责、有关法令的解释和实施方针等。
    例如:《一酸化炭素に係る環境基準について》(昭和45年2月20日)
    根据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日本的法规体系的层次是:
    法律-政令-省令-通告(见下表)

                                       日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文件类别举例表 

法律类型
法律号
法律名
法律
昭和34413法律第125
意匠法
政令
昭和3538政令第18
意匠法施行令
敕令
昭和21815勅令第391
会社経理応急措置法施行令
府省令
平成13914財務省.国土交通省令第4
高齢者の居住の安定確保に関する法律第七十六条第一項の年齢及び基準を定める省令
通告
丙生環発第39号
銃砲の全国一斉検査の早期かつ確実な実施について
 
规则
平成17119公正取引委員会規則第7
課徴金の減免に係る報告及び資料の提出に関する規則
告示
運輸省告示102
運輸業に係る特定地域における自動車排出窒素酸化物の排出の抑制を図るための指針
 

2. 技术法规的制定发布、调整范围、类别
    技术法规是指“规定产品特性或有关过程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的强制执行的文件。该文件还可以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过程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TBT协定附录1)。
    日本技术法规是由政府各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政府各部门以省令或通告形式发布。
    在法律法规中,并不存在独立的技术法规类别。在众多的法规中,只有依据工业安全、产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人类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的有关产品“技术基准”、“规则”等才是技术法规。日本大部分技术法规是以“省令”、“通告”形式发布。只有极少部分有关行政厅以“告示”、或地方行政机构以“条例”、“规则”形式发布。也就是说,日本技术法规主要有“省令”、“通告”一个层次。
    日本和产品技术有关的法律主要有11部,它们是:环境基本法(平成5年11月19日法律第91号)、大气污染防止法(昭和43年6月10日法律第97号)、水质污染防止法(昭和45年12月25日法律第138号)、噪声规制法(昭和43年6月10日法律第98号)、计量法(平成4年5月20日法律第51号)、高压气体取缔法、道路运输车辆法(昭和26年6月1日法律第185号)、消防法(昭和23年7月24日法律第186号)、电器用品取缔法、消费生活用品安全法(昭和48年6月6日法律第31号)。以这11部法律为基础制定的有关省令、通告就基本形成了日本的技术法规体系。

 

3. 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关系
       《日本工业标准化法》对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关系做出如下规定:
       第一,国家和地方政府依照有关法律制定技术法规时,首先要将日本工业标准的有关内容与技术法规的立法目的进行对比研究,如果没有客观或合理的理由,要引用或进行最小限度的修改后引用日本工业标准规定的内容。
       第二,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采购标准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要将日本工业标准作为其采购标准。
       第三,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处理事务制定技术法规时,在涉及工业标准化法的有关事项时,要尊重日本工业标准。
       日本技术法规引用标准有三种方法:
       第一,指定标准的编号和制定年份的引用方法

       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受指定的标准制修订年份的限制,如果标准已经修订,但只要技术法规没有修订,修订的标准就不能适用于技术法规,而被指定的旧的标准却依然适用于技术法规继续执行。
       第二,只指定标准编号的方法(也可有标准名称)
       这种方法的好处是不受标准制修订年份的限制,标准一经修订,不管技术法规修订与否,标准即可适用于技术法规。这种方法为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而及时修订标准十分有利。
       第三,综合指定标准的方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制定的标准均可适用于技术法规。因为这种方法在法规中只规定依照标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