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符合性要求范围及流程

时间: 2021-12-30


1. EPA符合性要求范围

     EPA符合性要求产品涉及:柴油/汽油发动机设备、零售汽车部件、气体、水处理设备、饮用水、农药等的检验和出证。

    2006年1月1日起,美国EPA将实行新的环保法规,出口到美国的汽车、摩托车必须通过EPA符合性要求,获得EPA证书并加贴标志后方可进入美国市场。如果产品在美国除加州之外的49个州进行销售,则只需要办理EPA符合性要求就可以了。如果产品需要出口到美国加州,则需要办理CARB(加利福尼亚州大气资源局)认证。

    加利福尼亚州是美国唯一有权自行制订本州汽车排放法规的州。这一权限包括:新车认证(轿车、轻型卡车、重型汽车、非道路用发动机)、装配线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对销售商的监督检查、汽车零配件市场销售零配件的认证、在用车监督、I/M检测规程、机动车源污染分析及评价规程。加州法规对手动变速式和非手动变速式发动机不加区分,但加州法规对部分二冲程发动机提出颗粒物排放要求。特别是,企业在取得美国EPA符合性要求后并不能在加州地区销售,企业还必须单独进行加州(CARB)排放认证。在进行加州排放认证前,企业必须先提供生产线排放测试规范才有可能获得加州排放证书。
 

2. EPA符合性要求流程

  • 向认证机构申请制造商代码(根据厂商提供的资料);
  • 厂商根据要求提供样品;
  • 认证机构安排对申请的产品进行测试;
  • 根据测试结果,初审合格后,认证机构将向EPA提交正式书面申请;
  • EPA管理部门接受申请;
  • EPA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相关部门会及时在审阅过程提供反馈意见;
  • 若EPA对资料有疑问,对测试结果质疑,EPA可能会要求做必要的验证测试。发生这样情况,会延长审核时间;
  • 若审核顺利,资料和数据均符合要求,则EPA会备案,同时颁发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