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婴儿塑料奶瓶使用双酚A (Bisphenol A)禁令

时间: 2021-08-26


  2011年1月29日,欧盟在OJ(L 26)上颁布了限制婴儿塑料奶瓶使用双酚A的2011/8/EU指令。自丹麦和法国国家通报禁令后,根据条例(EC)935/2004第18条规定,本指令修改有关塑料婴儿奶瓶使用双酚A的2002/72/EC指令。该指令的主要内容为:

  • 从2011年3月1日起,在供12个月以下婴幼儿喂食用的聚碳酸酯瓶生产中,禁止使用双酚A;
  • 从2011年6月1日起,在市场上销售或进口的给12个月以下婴幼儿喂食用的聚碳酸酯瓶中不得含有双酚A;
  • 对于其它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物品,双酚A的迁移限值为0.6 mg/kg。
  双酚A是重要的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环氧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也可用于生产增塑剂、阻燃剂、抗氧剂、热稳定剂、橡胶防老剂、农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产品。双酚A广泛用于罐头食品和饮料的包装、奶瓶、水瓶、牙齿填充物所用的密封胶、眼镜片以及其他数百种日用品的制造过程中。双酚A在嘴部接触或加热状态下会释放类似雌激素的物质,扰乱内分泌,影响胚胎健康发育,造成儿童性早熟,患上多动症等。
  这项新的强制性法规要求取代了EN 14350-2《儿童使用和护理用品 饮水设备 第2部分:化学要求和试验》中有关婴幼儿喂食瓶中双酚A含量的自愿性限制要求。EN 14350-2还涵盖了儿童饮水器具中的BPA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