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时间: 2020-09-18


  2012年,日本相继修订无线电设备法规、工业安全卫生法、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工业安全法等法规标准,同时对婴儿食品标识和有毒有害物质等方面提出新要求,详细内容如下:

  1. 日本修订部分无线电设备法规技术标准规则 

  2012年2月28日,日本向WTO秘书处通报了关于部分修订无线电设备法规和关于指定的无线电设备合格认证等技术标准规则的省颁条例草案(G/TBT/N/JPN/382)。

  为了减少无线电波对人类健康产生的不良影响,日本修订了有关贴近耳朵使用的无线电设备(例如,移动电话)特定吸收率(SAR)的容许范围标准;并且补充规定了贴近人体(不包括手掌)使用的(频率在6千兆赫以下)无线电设备的容许范围标准。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2年6月,拟生效日期为2012年12月。

  2. 日本消费者厅要求生产商对婴儿食品注明标识 

  为了使消费者能明确区别婴儿食品和一般食品,日本消费者厅规定必须对婴儿糕点等产品进行明确标识,并对涉及食品卫生法的内阁府令进行修改,已于2012年4月份开始实施。

  日本消费者厅要求,由于软煎饼、果汁、酱类等婴儿食品很难与一般食品区别,因此要求生产商在其包装盒上注明标识。奶粉等能被明确识别为婴儿食品、且标注了月龄的婴幼儿食品不列为限制对象。

  3.日本工业安全卫生法目录新增化学物质

  2012年6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发出政府公报,公布了最新加入日本劳动安全卫生法(ISHL)目录的23种化学物质;7月19日,ISHL目录中增加了272个物质;9月27日,ISHL清单新增316种物质。根据ISHL第57款,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要就新化学物质及其毒理测试结果向MHLW进行通报,通报被接受的新物质会被加入ISHL目录中,而MHLW也会公布这些被通过的新物质的名称。

  日本有两个物质列表,一种按照《劳动安全卫生法》(ISHL)制定,而另一种以《化学品控制法案》(CSCL)为基础。CSCL清单主要用于在日本生产或进口至日本的物质,而ISHL适用于在日本制造或进口至日本,且用于工作场所的化学物质。

  CSCL清单旨在确定化学品在制造、进口或使用时是否安全,确保不会引起环境污染或对人类造成危害。ISHL清单的目的则是保护工人免受伤害,包括因工作场所危险化学物质的暴露而引发的癌症等。这两种清单都各自包括现有物质目录,以及新物质通报、评估的表格、程序和要求。因此,有关企业需要同时就两种清单开展审查,以确认企业所涉物质是否包含在内,并符合两者的法律要求。

  4. 7月1日起输日LED灯泡及LED灯具须加贴圆形PSE标志

  由于替代白炽灯泡、荧光灯管的LED灯具在日本市场上大量上市,2011年7月,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公布《关于修订电气用品安全法施行令的部分内容的政令》。根据该政令的最新规定,进入日本市场销售的LED灯泡及LED灯具于2012年7月1日开始须加贴圆形PSE标志。这标志着LED灯及LED灯具成为《电气用品安全法》管制对象。

  5. 日本新增9类有毒或有害物质

  2012年7月3日,日本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出通报G/TBT/N/JPN/399,拟新增9类物质置于《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案》下,从通报之日起接受公众为期60天的咨询,预计于2012年9月21日批准,并于201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物质详情如下:

  

  序号
物质名称
毒性分类
  备注
  1
硅酸甲酯(Tetramethyl)及含有该成分的制品
有毒物质
  
  2
二噻农(2,3-dicyano-1,4-dithiaanthraquinone以及含有该成分制品
有毒物质
物质及含有该物质成分>50%的制品
有害物质
含有该物质成分≤50%的制品
  3
1,1-二甲基肼(1,1-Dimethylhydrazine)以及含有该成分
有毒物质
  
  4
三丁胺(Tributylamine)以及含有该成分的制品
有毒物质
  
  5
苯丁锡(Fenbutatin-Oxide)以及含有该成分的制品
有毒物质
  
  6
2,4-二氯硝基苯(2,4-Dichloro-1-nitrobenzene)以及含有该成分的制品
有害物质
  
  7
2,3-二溴-1-丙醇(2,3-Dibromopropan-1-ol)以及含有该成分的制品
有害物质
  
  8
偏钒酸铵(ammonium metavanadate)以及含有该成分的制品
有害物质
  
  9
亚甲基丁二酸(Methylenesuccinic acid)以及含有该成分的制品
有害物质
  

  6.日本修订工业安全法下属条例

  2012年9月20日,日本修订了工业安全与卫生法规强制执行条例(ISHA强制执行条例)第6, 18和21条款。ISHA强制执行条例于1972年生效,上次修订时间为2006年10月。根据9月20日日本公报发布的第241号内阁条例,该修订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第18条款,乙苯、铟化合物,钴和及其有机化合物将被添加到由厚生劳动省制定的物质组中,内容包括标签物质名称,成分,对人体的影响,相关储藏盒处理措施。

  第241号内阁条例的补充内容包括了在过渡期间,修订后的强制执行条例实现某些要求的不同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