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TBT咨询点应提供的信息有哪些?

时间: 2020-09-18


    根据《TBT协定》,咨询点要提供如下信息:

  • 中央或地方政府机构、有执行技术法规法定权力的非政府机构,或这些机构加入或参与的区域标准化机构在其领土内采纳或拟议的任何技术法规。
  • 中央或地方政府机构、有执行技术法规法定权力的非政府机构,或这些机构加入或参与的区域机构在其领土内实施的任何或拟议的合格评定程序。
  • 中央或地方政府机构、非政府标准化机构、这些机构加入或参与的区域标准化机构在其领土内采纳或拟议地任何标准或此类机构加入或参与的区域标准化机构在其领土内采取或拟议的任何标准。
  • 成员或其领土内中央或地方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加入或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机构和合格评定体系的情况,及参加本协定范围内的双边和多边安排的情况。
  • 按照本协定发布通知的地点,或提供关于何处可获得此类信息的信息。

    第10.3条中提到的咨询点的地址,即负责回答与无执行技术法规法定权利的非政府机构和其为成员的区域性机构颁布的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有关询问的咨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