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BSMI预告修正应施检验无线充电器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

来源:倍科 时间: 2022-03-01


中国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近期依据商品检验法第五条及第二十八条第一项修正“应施检验无线充电器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如下为修正草案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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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检验规定:

一、表列商品自202281日起实施边境管制,设定输入规定代号为C02

二、自202281日起,表列商品检验方式采型式认可逐批检验或验证登录(型式试验模式加符合型式声明模式)双轨并行,采型式认可逐批检验者,商品应先申请型式认可,取得型式认可证书,并于商品进口或出厂前报请检验,符合检验规定后,始得于国内市场陈列销售,采验证登录者,应于商品进口或出厂前取得商品验证登录证书。

 

原文链接: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645687557612.pdf